北京科技大学招生
北京科技大学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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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招生主要分为本科生招生和研究生招生两大类。本科生招生包括普通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招生即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招生计划以及每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结果而设定的分数线进行招生;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自主招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生招生、特长生招生、艺术类招生和国防定向招生。关于在校学生类型请参见北京科技大学学生。
本科生招生的对象主要为中国大陆各地区的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香港、澳门和台湾与其他国家的生源视为留学生(International Student);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国内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招生工作主要由研究生院负责。
目录
招生机构
- 以下学院、机构招收本科生:
- 以下学院、机构招收研究生:
生源统计
2008年
地区 | 人数 | 级别 |
---|---|---|
北京市 | 291 | |
天津市 | 80 | |
河北省 | 172 | |
山西省 | 126 | |
内蒙古自治区 | 98 | |
辽宁省 | 120 | |
吉林省 | 73 | |
黑龙江省 | 72 | |
上海市 | 14 | |
江苏省 | 94 | |
浙江省 | 94 | |
安徽省 | 108 | |
福建省 | 60 | |
江西省 | 92 | |
山东省 | 115 | |
河南省 | 100 | |
湖北省 | 102 | |
湖南省 | 98 | |
广东省 | 29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2 | |
海南省 | 15 | |
重庆市 | 54 | |
四川省 | 66 | |
贵州省 | 43 | |
云南省 | 29 | |
西藏自治区 | 5 | |
陕西省 | 98 | |
甘肃省 | 42 | |
青海省 | 35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0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63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0 |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0 | |
台湾省 | 0 |
其他年份
其他年份的统计数据请参阅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录取分数按省区查询。
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11年)[2]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三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九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我校设定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等级要求达到AA。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按照A+A+、A+A、AA的顺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各类特长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十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进行。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国防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进行。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 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理科实验班: 学校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前两年执行特别制定的具有特色的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主要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第三学年进入相应专业的自然班学习,并配备由资深教授担任的学术导师,同时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实验班教学计划的优秀毕业生具有保研资格,实行本、硕、博连读。理科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条 大专业与大类招生: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2011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中日合作交流班国内学习费用为20000/人•学年(其中:学费6000元/人•学年,特别培训费用及出国相关手续费用14000元/人•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情况:我校针对本科生设立的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设立,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和5000元;人民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金额从500元至5000元;我校设立新生入校奖学金,对于考入我校的新生,奖励在本省入校新生中排名前3%的学生每人5000元(要求获奖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理工科学生高考分数高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80分,文科学生高考分数高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50分);社会奖学金为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宝钢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等近二十种,金额从3000元至10000元;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体育之星奖学金等。以上所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达50%。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问题,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曾宪梓奖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设有贷学金和困难补助,并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负责为学生联系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高招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 学校网址:http://www.ustb.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招生计划
北京科技大学在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科生招生计划请参阅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说明
招生计划说明[3] | ||
1.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并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理科实验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理科实验班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2. 我校有资格招收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艺术设计(艺术类)及港澳台考生。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有资格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 3. 我校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4.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从2005年起,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社会的需求情况,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院的考查,择优确定转专业的学生。 5.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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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生
2010年,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大专业统一招生,两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纳米科学与技术、表面科学与工程八个专业方向之一进行学习。
- 经济管理学院按三个大类进行招生,分别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和“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两个专业。新生进校一年半后开始分专业学习,专业选择的原则基本是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前一年半的学习成绩。
- 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四个专业按机械类统一招生,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两个专业按能源动力类统一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后学生将根据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学习。
特殊类型招生
自主招生
北京科技大学规定,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5]
-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 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 北京科技大学优质生源基地或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推荐的综合素质高、有突出特长(文艺、体育特长除外)和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优先考虑我校的生源基地校。
目前,北京科技大学已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理工类专业面向全国;文史类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5]
外语类保送生
北京科技大学在外语类保送生方面有如下规定:[6]
- 根据外语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公布的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均可以向我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些中学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和南昌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西校区、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高中阶段均在上述某一中学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符合外语类保送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
- 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
- 外语语种为英语。
- 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
保送生招生
北京科技大学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寄送中学的推荐材料。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保送生招生简章(保送生条件)[7] | ||
( 一 ) 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 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 的通知》 ( 教基 [2001]1 号 ) 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 二 )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省级赛区 ) ;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三 )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 四 )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 五 )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 |
特长生招生
北京科技大学特长生招生共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艺术特长生招生,第二部分为体育特长生招生。
艺术类招生
国防定向生招生
国防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进行。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留学生
本科生
- 入学北京科技大学的申请条件为:
年龄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毕业,成绩优良。汉语水平(HSK)考试成绩在三级以上。
- 需要提交材料:
- 《北京科技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 高中毕业证书(经公证的复印件)
- 高中成绩单
- HSK成绩单
- 健康证明
- 担保书
- 学制:4年
- 费用:
- 学费: 23300元/年(约3480美元/年)
- 报名费:415元(约62美元)
- 留学生综合保险费:600/年(约90美元/年)
- 住宿费:二人一间,独立卫生间,50元/天·人(约7.5美元/天·人)
研究生
- 申请资格:
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学本科毕业。需提供大学学历证书、成绩单,并由两名副教授以上导师推荐。汉语水平(HSK)考试成绩在六级以上。
- 提交材料:
- 《北京科技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经公证的复印件)
- 两封副教授以上学者的推荐信
- 担保书
- 本科成绩单
- HSK成绩单
- 健康证明
- 学制:2-3年
- 费用
- 学费:31600元/年(约4720美元/年)
- 报名费:415元(约62美元)
- 留学生综合保险费:600/年(约90美元/年)
- 住宿费:二人一间,独立卫生间,50元/天·人(约7.5美元/天·人)
国内研究生和博士生
- 硕士生招生简章请参阅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 博士生招生简章请参阅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参考资料
- ↑ 招生计划按省区查询 -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 ↑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 ↑ 招生计划 -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 ↑ 招生计划按省区查询
- ↑ 5.0 5.1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
- ↑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 ↑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保送生招生简章